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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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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

根据《2021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规定,现将笔试成绩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,并就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资格复审时间:2021年5月12日上午9:00—11:30。

面试时间:2021年5月15日(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《面试通知书》)。

二、资格复审

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2日(星期三)上午9:00—11:30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(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)参加资格复审。

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(招聘职位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);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《同意报考证明书》(附件3);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。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浙江“健康码”绿码,对持浙江“健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、面试前14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,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资格复审签到前,考生应自备口罩,按要求有序间隔排队和主动配合测温验码。

资格复审当天,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,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:临时身份证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、身份证领取凭证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、驾驶证和社保卡(市民卡)。

如需委托资格复审、代领面试通知书的,除提供以上材料外,还须提供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被代领人的委托书。

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不得参加面试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面试。

资格复审前2天(5月10日上午9点00分前),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,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不再递补。

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,当场发给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
三、咨询电话
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80-2281566,2039761。

附件1:2021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.xls

附件2:入围面试人员名单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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